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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政務處分法 | 增強政務處分的有效性 法規制度重在務實管用、簡便易行。政務處分制度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創新,監察法對監察機關政務處分作了原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以下簡稱《政務處分法》)作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務處分,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
時近5月,正處于全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和礦產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的關鍵時期。如何把這階段的工作做好,事關專項整治有力有序推進和最終的治理成效。 敢于直面問題、勇于修正錯誤是我們黨的顯著特點和優勢。此次專
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堅持不懈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轉變工作作風,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規律,把更多力量和資源向基層下沉,在務實功、求實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5月22日、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連續兩天的重要講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09-2806:27 日前,陜西省紀委監委出臺了《陜西省紀檢監察干部打聽、干預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和請托違規辦事的報備及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全省紀檢監察干部正確行使權力、規范履職